1 前言

因为此前读了彼德.海斯勒的《寻路中国》,对中国的社会内在结构与驱动力产生了兴趣.

当然, 我是无法像彼得那样子, 驾车环游中国来作田野调查. 既然无法亲身躬行, 那么只有从纸上得来了. 以此契机, 阅读了费孝通先生的名作《乡土中国》

2 社会结构

阅读完《乡土中国》之后,有种拨开迷雾, 豁然开朗的感觉, 解答了困扰我许久的问题。因为最近在阅读和学习《系统思考》,于是便使用系统循环图总结了费先生在书中的解析。

2.1 农业为本

从基层上看去,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而我们的民族自古而来, 就在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 长江与黄河流域全是农业区. 这样说来, 我们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 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 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 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 飘忽不定; 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 迁移无碍. 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 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

当然, 乡村人口是不可能一直固定的, 因为人口一直在增加, 一块地只要经过几代的繁殖, 人口就到了饱和点; 过剩的人口自得宣泄出外, 负起锄头去另辟新地。可是老根不常动。这是宣泄出外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庭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或是发迹。

《国富论》中提到一个社会越是发展,社会分工就越细,但农业除外。耕种活动中的分工程度很低,至多是男女间有一些分工,例如女人插秧,男人锄地。这种合作与其说是为了增加效率,不如说是因为在某一时间男人忙不过来,家里人来帮忙。

既然耕种不需要精细的分工,那为什么却会聚集起各种大大小小的村子呢?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1. 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过分远
  2. 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3. 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4. 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2.2 熟人社会

生活上被土地被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小摩擦里练习出来的结果。

而文字发生之初是“结绳记事”,需要结绳来记事是为了在空间和时间中人和人的接触发生了阻碍,我们不能当面讲话,才需要找一些东西来代话。 而熟悉的环境中,我们通过言语,动作,表情就可以表达自己的感想和想法,自然无需退而求其次去使用文字,也难怪文字此前在乡村用处有限,以致于多数人都是不识文字的“文盲”。

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明白; 还要怕口说无凭,要立字为据,这样才发生了法律。 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

2.3 差序格局

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一个差序格局的概念,用以描述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结构的差异。

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我们可以称之为团体格局。而中国的社会结构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此为所谓的差序格局。

我们的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丢石头形成同心圆波纹的性质。亲属关系是根据生育和婚姻事实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从生育和婚姻所结成的网络,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的人,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人物。这个网络像个蜘蛛的网,有一个中心,就是自己。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个以亲属关系布出去的网,但是没有一个网所罩住的人是相同的。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人知。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这样伸缩能力。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而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中国人也特别对世态炎凉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

2.4 私德与法律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

在西方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众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一束人和人的关系,是一个控制和个人行为的力量,是一种组成分子生活所依赖的对象,是先于任何个人而又不能脱离个人的共同意志。 在“团体格局”的社会中才发生笼罩万有的神的观念。团体对个人的关系的象征在社对信徒的关系中,是有个赏罚的裁判者,是个公正的维持者,是个万能的保护者。

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宗教的虔诚和信赖不但是他们道德观念的来源,而且还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

在象征着团体的神的观念下,有着两个重要的派生观念:每个个人在神前的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上帝在冥冥之中,象征着团体无形的实在;但是在执行团体的意志时,还得有人来代理。“代理者”Minister是团体格局的社会中一个基本的概念。执行上帝意志的牧师是Minister, 执行团体权力的官吏也是Minister, 都是“代理者”,而不是神或团体的本身。

这上帝和牧师,国家和政府的分别是不容混淆。

神对每个个人是公道,是一视同仁的,是爱的;如何代理者违反了这些“不证自明的真理”,代理者就失去了代理的资格。团体格局的道德体系中于是发生了权利的观念。人对人得互相尊重权利,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防止团体代理人滥用权力,于是产生了宪法。

而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自然是"克己复礼", “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这是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都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之,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的道德观念,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人伦而存在。

2.5 家族与感情

在西洋,家庭是团体性的社群,这一点我在上面已经说明有严格的团体界限。因为这缘故,这个社群能经营的事务很少,主要的是生育儿女。但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可以沿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中国的家扩大的路线是单系的,就是只包括父系的这一方面。

Figure 1: 家族关系

Figure 1: 家族关系

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的。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间得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与服从。

因为社群不限于夫妻,功能不限于生育,难怪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不肯像西洋人一般的在表面上流露。 所谓感情相当于普通所谓激动,动了情,甚至说动了火。感情的激动改变了原有的关系,即如果要维持固定的社会关系,就得避免感情的激动。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

如此的社会,如此的家庭关系,每个人都只是完成必备工作的「工具」,人性,作为人的诉求着实不在考虑之内。 所谓了解,是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

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是生活经验的创造,也可以说是生命意义的创造,但不是经济的生产,不是个事业。

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之间的鸿沟从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2.6 伦理与教化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

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说,本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以完成社会的任务,社会的任务是在满足社会中各分子的生活需要。人们要满足需要必须相互合作,并且采取有效技术,向环境获取资源。

这套方法并不是由每个人自行设计,或临时聚集了若干人加以规划的。人们有学习的能力,上一代所试验出来有效的结果,可以教给下一代。这样一代一代地累积出一套帮助人们生活的方法。

从每个人说,在他出生之前,已经有人替他准备下怎样去应付人生道上所可能发生的问题了。他只要“学而时习之”就可以享受满足需要的愉快了。

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在这种不分秦汉,代代如是的环境里,个人不但可以信任自己的经验,而且同样可以信任若祖若父的经验

在都市社会中一个人不明白法律,要去请教别人,并不是件可耻之事。事实上,普通人在都市里居住,求生活,很难知道有关生活、职业的种种法律。法律成了专门知识。不知道法律的人却又不能在法律之外生活。

但是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

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

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儿子做了坏事情,父亲得受刑罚,甚至教师也不能辞其咎,教得认真,子弟不会有坏的行为。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

3 总结

虽说《乡土中国》写作时间已经过去了80年,中国也在城填化的方向大踏步前进,但是费先生的书仍然让我更加清晰地了解中国,了解中国人的人情世故,婚姻,传统背后深层的动机。

说到底,“土气”才是最中国的地方。